来源:区财政局黄睿辉 客家新闻网记者欧艳芬 江海
编辑:胡珍珍
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做大做强建筑业
近日
赣州经开区在落实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促进赣州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的基础上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促进赣州经开区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对年度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进行奖励
最高一次性奖励8万元
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新增了多项奖励扶持政策,包括对区外总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建筑企业迁入园区并完成入统入规,对赣州经开区内建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对社会投资项目自主选择园区内符合自主要求的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的,给予奖励;为统筹处理好“招大引强”与培育地方建筑业企业发展的关系,对建筑企业实行挂点帮扶,并将帮扶工作纳入挂点责任单位年终考核绩效,强化相关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为建筑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此外,为进一步促进赣州经开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升赣州经开区建筑业企业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赣州经开区住建局与财政局联合制定了《赣州经开区关于申报促进建筑业发展有关奖励的通知》,进一步简化程序,从资金、政策等方面大力奖励、补助和扶持赣州经开区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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